历史出处
《左传·襄公十五年》:“宋人获得玉,献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‘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。’子罕曰‘我以不贪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。不若人有其宝。’稽首而告曰:‘小人怀璧,不可以越乡。纳此以请死也。’子罕置诸其里,使玉人为之攻之,富而后使复其所。”
人物介绍
乐喜,子姓,乐氏,字子罕,是春秋时期宋国商丘人,宋国的卿(司城,即司空,因宋武公名司空,改名为“司城”。主管建筑工程,制造车服器械,监督手工业奴隶)。又称司城子罕。
成语典故
子罕,春秋时期宋国商丘(今河南省商丘市)人,宋国贤臣。因清廉恤民,深受百姓爱戴。
一次,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宝玉,拿去献给子罕,子罕拒不按受,献玉的人说:我已经拿给玉工看过了,玉工认为它是宝物,所以才敢献给您。”子罕说:“您以宝石为宝,而我以不贪为宝。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,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。倒不如我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吧。
献玉之人知子罕不会收下宝玉,提出了另一个要求,说自己怀揣宝玉走在路上很不安全,恐有杀身之祸,将宝玉献给子罕,实是为自己讨一条生路。于是,子罕便将他安顿在自己所居的乡里,确保其人身安全,还请治玉之人琢磨玉石,待卖了好价钱后,如数归还献玉之人。
廉洁感悟
心有至宝不受物役。为人做官、立身行事,当如子罕一般以不贪为宝,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已之心,保持清醒头脑、坚守心灵阵地。